2024-10-17 产品展示
《产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管理方法(草案)》昨日(7日)揭露征求意见,商家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供给塑料购物袋,最高将可能面对1万元的处分。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4日。
从本年6月1日起,我国将制止出产、出售、运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准则。
草案指出,本方法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产品零售场所供给的,用于装盛顾客所购物品,具有提拔功用的塑料袋。不包含产品零售场所根据卫生及食品安全意图,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产品的塑料包装袋。
制止无偿供给塑料袋的产品零售场所包含各类向消费的人供给零售服务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
草案规则,产品零售场所应向顾客有偿供给塑料购物袋,并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违者由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产品零售场所可自主拟定塑料购物袋价格,塑料袋价格和数量将在购物小票上独自列示。
草案制止商家以低于运营本钱出售塑料购物袋;采纳打折或其他方法不按标明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塑料购物袋;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供给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违背以上规则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商家还应向合法的塑料购物袋出产厂商、批发商或进口商收购,并讨取相关证照,树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违者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在昨日公示的《方法》中并未对塑料袋的详细价格做出规则,有商家提议应对此进行完善。北京物美集团品牌总监富宇昨日表明,该“限塑令”中应该参加商家对塑料袋最低价格的约束,这样做才能够加强《方法》的可操作性,避免各个商家使用各种促销手法变相下降塑料购物袋价格,使塑料袋再众多。(记者 鲍颖 张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