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9 异形袋
2022年3月3日,河南省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医院存在超范围收取住院诊查费的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655元和罚款2655元的行政处罚。
豫计收费(2001)1018号文件规定:一般医疗服务(说明:住院床日计算,计入不计出),住院诊查费计价单位为“床日”,即住院诊查费的计费方式为计入不计出。依据案件基本情况,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8日对该医院立案调查,采取对该院的电脑收费系统中住院病人的具体收费结算信息与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做逐项核对的方法,对医院收费行为是否合规进行核查。经查,该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住院诊查费计入又计出的病人共有1225名,每人多计一天1元,计款1225元;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2日间,住院诊查费计入又计出的病人共有110名,每人多计一天13元,计款1430元。共计多计价款:265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2022年8月25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孟州市某装饰材料批发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5月20日,经现场检查发现孟州市某装饰材料批发部店员正在驾驶一台“合力叉车”(燃油型)装卸板材,当事人现场未提供该叉车的出厂检验报告及操作员证。经过调查,该店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并且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定种类设备作业,维持的时间1个月。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数量在迅速增加,特种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危险性与迅猛增长的数量因素双重叠加,使得特种设施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在生产生活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刻不容缓。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向公众宣传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让企业了解自身承担的法律义务,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推动全社会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意识的提升,确保特定种类设备的安全使用。
2022年7月19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孟州市某小吃店销售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6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7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孟州市高新技术公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数据显示孟州市某小吃店销售的“红糖大枣粽”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销售了20个,售价为3元/个,共计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款之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9月30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冒用认证证书的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手推飞机”15个和“手推鸭”15个、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5日,经现场检查,发现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儿童玩具“手推飞机”15个、“手推鸭”15个,产品无外包装无厂家无厂址信息,无CCC认证标志,当事人现场提供有上述玩具进货票据,未能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查,该超市购进的“手推飞机”冒用汕头市澄海区广益金狮皇塑胶玩具厂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手推鸭”冒充汕头市澄海区智慧星玩具厂生产的产品,冒用汕头市澄海区智慧星玩具厂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两种产品售价均为14.9元,货值共计447元。该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将儿童玩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目录目的是对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防止不合格儿童玩具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国家对不合格儿童玩具的容忍度为零。作为经销商没有尽到经营户的查验义务,造成冒用认证证书的儿童玩具上架销售,虽未实际售卖出去,但隐患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负责人及其他玩具经销商进行了相关法律的宣传,使玩具经销商增强了法律意识,自觉做到进货查验,保证玩具质量。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3400元的行政处罚。
群众举报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宣传其生产的饲料添加剂对牲畜有“抗病毒调节神经免疫减少疾病”“减少外来病原微生物的入侵,同时能提高抗病能力和健康度”等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规定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应当准确宣传,不得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宣传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银行超范围收取银行卡年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警告、责令改正,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银行金融收费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银行存在超范围收取银行卡年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查,该银行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存在对部分客户名下唯一账户收取卡年费和对部分名下有两个以上账户的客户未免收一个账户年费以及在部分客户有免费标识的账户中扣除年费的价格行为。违反了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文件,文件规定:“各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照每个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各商业银行应通过其网站、手机APP、营业网点公示栏等渠道,以及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主动告知提示客户申请指定免费账户。客户未申请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违反了《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二)项“超过规定的范围、标准或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行作出行政处罚。
该银行超范围收取银行卡年费行为,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护众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市场管理局举一反三,扩大检查范围,随即对全市金融系统来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银行立即整改,确实维护了众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